校準報告的確認有哪些方法?
2021-07-08 16:56:44
《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準則》在量值溯源中指出“實驗室應制定和實施儀器設備的校準和/或檢定(驗證)、確認的總體要求”,在《計量儀器校準機構計量認證評審準則》(SL309-2013)還明確提出“對于校準的計量儀器設備,應進行技術確認”,這就要求申請或已獲計量認證資質實驗室的計量儀器設備經校準后,需要進行有效的技術確認。在實際工作中,就如何做好校準儀器的技術確認工作,有些實驗室還缺乏足夠的認識,儀器設備校準報告在技術確認中還存在薄弱環節,而這項工作是計量認證獲證實驗室不可缺少的技術管理工作,現就技術確認工作提出幾點看法,供實驗室的同行參考。
1.對校準報告進行技術確認的必要性
校準報告之所以進行技術確認,目的是確認儀器校準數據和結果是否符合實驗室工作使用要求,確保計量檢測儀器設備出具數據的準確性。使用要求包括標準對計量器具的要求,也包括儀器本身的要求,通常確認測量范圍和準確度兩個指標,測量范圍應覆蓋被測參數。比如不能用220V的電壓去測量380V的電壓。
另外準確度等級或允許誤差或不確定度,原則上要小于被測參數的三分之一,特殊情況下也可以二分之一。比如用尺測量工件的尺寸,工作尺寸要求允差為正負3,那么尺的允差應優于正負1,否則就不符合實際工作要求的技術指標,因此也無法保證檢測數據的準確,所以對校準報告進行技術確認是非常有必要的。
在實驗室的量值溯源有關程序中應該有具體規定,一般有技術負責校準報告的技術確認工作,并簽字確認以示程序的合法性。
校準報告測量誤差值
2.校準報告結果確認的幾種情況
2.1結果符合性判定
校準報告(或證書)中未地被校準的儀器設備的主要特性進行評定時,為確保計量儀器設備出具數據的準確性,實驗室在收到食品設備的校準報告或校準證書時應對其給出的結果進行符合性判定。
2.2使用范圍符合性判定
儀器設備的使用說明書和相關標準對儀器設備的精度要求是評定的依據,應對示值誤差是否符合某一允許誤差做出符合性判定,如果各個點均不超出允許誤差的要求,則得出被評定儀器設備整個范圍符合要求;或儀器設備的示值誤差在某一使用范圍內不超出允許誤差的要求,則得出被評定儀器設備可在該范圍內準用的評定。
2.3示值誤差符合性評定
由于計量儀器校準報告或校準證書上只反映出儀器校準設備的示值誤差(有的是引用誤差,有的是相對誤差,有的是誤差),因此只能對測量儀器設備示值誤差的符合性進行評定。
2.4計量特性的判定
委托計量檢定校準機構校準哪些計量特性和范圍非常重要,有些單位往往在委托時沒要求,校準結果和被校準儀器的技術特性,技術指標不能完全對應,甚至出現校準結果完全不在自己的使用范圍內,導致無法對校準報告結果進行技術確認。
實驗室量值溯源計劃中以校準方式溯源的,要增加一列“溯源結果確認指標”,明確列出被校準儀器的測量范圍和準確度指標,如果需要,還有重復性,穩定性等其它計量特性。
特別注意的是委托計量檢定校準機構校準時,要書面明確校準要求,也可以給出判據,要求計量檢定校準機構在校準報告上給出符合性判定。
3.關于檢定的儀器設備是否要進行確認
校準的目的是對照計量標準,評定測量裝置的示值誤差,確保量值準確,屬于自下而上量值溯源的一組操作。而檢定的目的則是對測量裝置進行強制性評定,這種評定屬于量值統一的范疇,是自上而下的量值傳遞過程。對于檢定的儀器設備是否需要進行評價和確認,一直是被實驗室所忽視的。事實上,在實際工作中會發現,即使經檢定得到合格的結論,也要看是否滿足使用的要求,否則也會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如果光看檢定是否合格,而不去做必要的評定,會出現一些問題的,有些檢定不合格的設備經過評定可以降級使用,如天平之類的,如果檢定結論是不符合2級,不代表不可以用,假如評定后滿足3級天平的要求,可直接作為3級天平使用。遇到以上情況可按降級檢定較為合適,免得自己去做評定記錄,也就是說在委托計量檢定機構檢定時,直接按3級進行檢定,如果是送檢的可以將天平先不要取回來,如果是直接下來實驗室來檢定的,一看2級不合格,立刻委托按3級檢定,因為按2級檢定是不合格的,這樣也免得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有的實驗室取得的是一張檢定結果通知書,也就是不合格證書,結果照用,這就不對了,出現沒看結果就盲目使用的現象,所以對檢定的儀器設備也需要進行評價和確認,但它的確認相對簡單,只要確認檢定合格就行,當然如果有修正值,則要能得到正確的運用。儀器校驗報告
4.實驗室儀器校準應關注的幾個問題
校準是量值溯源的范疇,量值溯源是測量結果通過具有適當準確度的中間比較環節,使測量結果或測量標準的值能夠與國家計量基準或計量基準聯系起來,從而保證量值的準確一致。
4.1在實驗室溯源記錄表上,需要相關人對溯源結果簽字確認,可以在程序文件占規定有哪些相關人員簽字,通常需符合以下四點:一是溯源有效,可以繼續使用;二是送檢儀器返回后經檢查,狀態正常;三是狀態標識已經更換;四是適用時修正因子已得到正確運用。
4.2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核規范和CNAS認可準則要求校準證書不得給出校準結論和建議再校日期(除非客戶委托),一般要求給出標稱值,實測值和擴展不確定度,實測值后面可以再要求給出重復性。
4.3如果國家有檢定規程,計量檢定機構一般出具檢定證書,也就是儀器設備的合作證書,但如果檢定不合格,則會出具不合格通知書或注銷印證,然而出具不合格證書會招致客戶的誤解,有時計量檢定機構往往會出具校準報告可校準證書,這就要委托方在委托時給予明確要求。
4.4新購置的檢測儀器設備,如有隨機附帶的出自有資質部門的檢定/校準證書,且在有效期內的可予免檢;若沒有,則必須按檢定/校準要求進行,出廠合格證只是證明該儀器出廠時廠家檢測符合要求,但不具有公正的作用。